截止於2016年6月,中國汽車保有量為1.84億輛、報廢汽車近千萬輛,從傳統的回收模式、拆解模式,到傳統的經營方式,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業的方方麵麵都要改變,而且這個變革已經刻不容緩。 9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報廢汽車回收業務的審核部門擬由經貿管理部門變為報廢汽車回收主管部門與環保部門,且報廢汽車回收業不再納入特種行業管理。
在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資格方麵,意見稿弱化了現行條例中對注冊資本、場地麵積、人員數量的具體要求,強調了企業要有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廢棄物存儲和處理設備、設施,與報廢汽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健全的內部管理製度和拆解操作規範。
意見稿的最大亮點是允許報廢汽車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後橋、車架等“五大總成”交售給再製造企業,而在現行條例中則隻能作為廢金屬強製回爐。 近日,協會就此對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高延莉進行了專訪。 變革勢在必行
截止於2016年6月,中國汽車保有量突破1.84億輛、僅次於美國為全球第二,2006~2010年是中國汽車行業銷量快速增長且保有量初具規模的時期,按照汽車報廢年限約為10年計算,未來幾年或將迎來首個汽車報廢高峰期。
作為行業的最高法規,國務院令第307號《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發布於2001年6月,對於中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發展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0年7月19日,國務院法製辦公室以《關於公布〈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嚐試對其進行第一次修改而未果,9月19日所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已是針對此法規的第二次修改。